《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出版业归为文化服务产业。出版服务是由三类文化服务活动组成的:为读者服务、为作者服务以及为社会服务。它是以有形的出版物(纸质或数字媒介)为载体,为三种服务对象提供三类服务。出版服务质量由两部分组成:有形服务质量、无形服务质量(包括与作者、读者、社会等方面发生的无形的服务关联)。其次,为保证出版服务的质量,出版企业内部需要建立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再次,建立专业内容审查及评价机制,包括对有形服务、无形服务以及出版企业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价。最后,建立第三方即读者群体的评价及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