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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围绕对Matthiessen教授的名家访谈、语言功能与教育、社会语言学与教育、司法话语与教育、语言认知与教育五个论题分为五个部分,主要从功能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认知神经语言学、法律语言学等各派语言学理论出发,探讨学校、家庭与社会中的普法教育、语言教育教学、知识建构、儿童语言发展等问题。
本书采用级阶的概念,把语类目的分解为三个单位,并说明目的的单位能决定语类的三个结构单位,目的单位和语类结构单位可构成复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