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公私法融合的视角对违建的定义及类型、违建的所有权、违建的行政处理、违建的私法上处分、违建的司法上处分、违建相邻关系纠纷以及违建的公私法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本书提出的违建之上虽有所有权但并不妨碍对违建进行行政执法的观点,对于实践中违建的登记、买卖、抵押、强制执行、“小产权房”处理等问题,都极具针对性和应用价值。
本书共分十章,内容包括:民法典总则立法的体例设计与逻辑构造、民法法源的甄别与选取、诚实信用原则、民事权利的构成与权利滥用制度、民事主体制度的构建、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重构、物权法上的自治与管制、集体土地上的物权制度等。
本书内容包括:“征收”与“征用”有何区别;政府可以为商品房开发征地吗;为兴办经营性公墓二征地时法律允许的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合法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