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加强人大主导立法和党领导立法作为立法学的核心且经典的论题。内容包括:设区的市城市管理立法权限、问题与对策;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辨等。
本书围绕着地方立法需求、地方立法权限、地方立法效力、地方立法监督、地方立法协商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建构,并结合我国的地方立法实践对于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的回应。
本书所收录的论文围绕着我国的立法实践,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实践,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包括党领导立法与人大主导立法的关系、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的关系、立法与改革的关系等多对核心关系。需要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处理好立法过程中主观与客观、少数与多数的关系,既要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又要做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