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厘清概念入手,在阐明伦理与道德、法与道德、法与伦理、环境问题实质的基础上,就自然的生存权、世代交替的伦理、地球有限性以及人类生活方式与科学技术选择的关系进行了系统论述,论证了环境伦理在国际环境立法中的基础地位和不二价值,最后提出以“善”为念,以良知立良法,以良法促善治,让人性的善良与法律的善良综合外化,以人性的高度提升法的价值,构筑法的精神。
本书是国际环境法学中,环境侵权责任规则和赔偿的研究著作。本书对传统国际法理论与当今国际法理论的发展进行比较、对现实实践和重要判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论述,从法理上阐明在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领域导入严格责任的必要性和客观趋势。而后结合有关国际条约对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以及国家在跨界损害领域为域外私人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