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析了大陆法系物权理论及体系的缺陷,指出传统理论独尊所有权、轻视财产利用权的做法已远远落后于当代的经济与法律实践,不能以此作为制定中国物权法的理论。随后,作者围绕重构中国物权制度这一中心,针对传统物权理论的一元结构,提出了以所有权表述财产归属、以占有权表述财产利用的二元物权理论,对物权的基本问题,包括物权的客体、物权的基本理念、物权的性质与效力、物权的设立与原则、物权的移转与公示、物权的分类与登记和物权的保护,都进行了探析,根本改变并重新建立了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新形势下的广西大学法学教育改革实践;法律硕士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法学本科教学法要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