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大战略”。建设小城镇,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的国情所做出的英明决策。为了确保城镇的健康发展,2007年10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届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原则。同时特别增加了城乡协调和镇乡村庄规划的相关内容,为广大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发展新型城镇化是面向21世纪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要建设好城镇,规划是龙头。城镇规划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建筑、技术、艺术、生态、环境和管理等诸多领域,是一个正在发展的综合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建设管理即是规划编制、设计、审批、建设及经营等管理的统称,是城镇建设全过程顺利实施的有效保证。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要清晰、特色要突出,这就